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驻灌部省市属单位:
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,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案件办理质量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,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《江苏省贯彻落实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〉的实施意见》(苏委法〔2021〕4号)文件要求,县政府决定成立灌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(以下简称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职责
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县政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、指导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工作的审议机构,主要负责召开全体会议,制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,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其他相关工作;召开案件审理会议,研究讨论决定重大、疑难、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等。
二、人员组成
第一主任委员:苏卫哲 县政府县长
主 任 委 员:曹 伟 县政府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
常务副主任委员:蒋国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
宋永武 县司法局局长
副 主 任 委 员:王 峰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
常 任 委 员:翟 玲 县司法局副局长
金孝润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蒋凤领 县司法局法服科科长
袁子军 县司法局公鉴科科长
王 军 县司法局人民法治科科长
张广强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
丁新海 县司法局律师科科长
屠敏枫 县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
孟维云 县司法局调研督察科科长
非 常 任 委 员:潘恩军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
王 毅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主任
朱海波 县政协社会事业委主任
王晓慧 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
王桂荣 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、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
封其银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教导员、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
顾绍宇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
郭中方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主任
戴桂洪 北京大成(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
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,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事机构,办公室主任由宋永武同志兼任,副主任由王峰同志兼任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年11月22日
(此件公开发布)